学校首页 | 联系我们

校内制度

当前位置: 首页  >  规章制度  >  校内制度  >  正文

校园网与教室多媒体设备维修管理暂行办法

发布时间:2016-12-15    点击量:

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,提高学校网络的维护水平和维修速度,保证教学、科学研究和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材料、低值品、易耗品采购管理工作方案》、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》等学校资产管理相关文件,结合我中心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 

第一条 校园网及校本部教务处管辖的多媒体教室设备的资产、维修、使用和保养由信息技术中心归口管理,相应的年度预算下达至信息技术中心。 

第二条 科技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院系自建的多媒体教学设备按照本办法组织维修,经费相关单位自理。 

第三条 维修范围包括: 

(1)多媒体教室投影机、中控台、计算机、门控、摄像头、多媒体考点等教学设备的零配件、线材、投影机的定期除尘保养服务等; 

(2)现有校园网的线缆、交换设备、核心机房服务器、存储的故障维修和相关零配件、材料及服务等; 

(3)少量新增房间网络信息点。 

第四条 在保修期内的设备直接由使用单位报建设方进行维修,过保的设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维修: 

(1)发现一般故障在公文系统填写故障报修记录,如果是紧急情况,可以先电话报修,事后填写,最终信息技术中心汇总形成维修台账备查; 

(2)简单故障由信息技术中心在学校的协议供应商中自行采购配件、耗材进行维修,复杂问题由原厂家或者从学校采购的协议供应商中选择维修方; 

(3)单一报修采购额度5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一家学校采购的协议供应商或者设备原厂报价,使用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采购小组,按类别自主选择供应商,直接采购;5000元以上,2万元以下的,使用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采购小组,按类别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后,原则上低价者维修;采购额度在2万元以上(含2万元),5万元以下的,使用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采购小组,按类别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。结果在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采购信息(时间为3天);达到学校集中采购标准的按照学校集中采购流程管理。 

第五条 信息技术中心接到报修后,网络问题立即通知受影响部门,多媒体问题立即通知教务处协调更换备用教室事宜,并在预算允许的情况下,一个工作日内启动维修程序。 

第五条 费用报销:验收合格后,按照一事一报原则,耗材、配件、施工等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写明单价、数量等,按照资产管理处要求建立相应台账或者固定资产入库验收,票据必须符合学校财务要求,按财务要求经手人、验收人、证明人、经费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审核报销。 

第六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、上级部门管理规定有不一致的地方,以上级为准。 

第七条 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。自颁布之日起实行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。 

   今日访问:    /   总访问人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