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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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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条文

发布时间:2014-09-01    点击量:

2009年2月,国家公告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七)》;2009年10月,国家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发布《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〉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(四)》。  

上述法规指出,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行为“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”。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,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,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的罪行为“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”。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 

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,提供专门用于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,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、工具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 

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、干扰,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,后果严重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、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、修改、增加的操作,后果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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