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效能建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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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技术中心岗位责任制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15-10-30    点击量:

一、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制,针对每个岗位建立规范、合理、科学的岗位职责并在网上公示,明确规定其职责和权限,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;   

二、个人考核,个人年度评优按照所在岗位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、日常管理、工作态度、工作效率、服务质量、团队精神、学习能力等,由中心(科室)推荐,处办公会讨论决定,向学校推荐评优。年度考核作为个人推荐晋职、对外交流、外出学习等的基本条件之一。   

三、科室(中心)考核,先进科室(中心)以科室重要工作为主,日常工作为辅,采用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,由处办公会讨论决定。   

四、鼓励先进,奖励个人;团队进步,奖励集体。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或集体荣誉称号,年度内将给予适当的奖励;   

五、全体工作人员按时按质完成本岗位工作,服从工作安排,连续无故拒绝工作安排,年度考核评定给予胜任以下;个人工作中出现重大人为失误的,取消年度评优资格,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学校管理制度严肃处理;科室考核期内出现重大人为失误的,取消评优资格。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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